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東吳圖書館網站的法律相關連結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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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在網上隨處逛逛,看到東吳圖書館網站的所謂的「學科專題」的資源,看到法律相關連結資源,覺得有趣就點了進去...


裡面提供國考考古題啊、研究所考古題啊,都很正常。竟然有轉學考的耶!?,是鼓勵東吳同學出走嗎XD,於是就再點進去...


結果還真的有!Orz

或許可以提供大家參考,總之是省幾個分鐘去各校網頁找,也還算是小功德一件啦!



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

從一則律師放榜新聞談到法律系轉學考及重考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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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律師放榜,榜單上看到滿多朋友的,這也成了一則新聞【律師考試及格平均27歲 7年級生最亮眼】,其中有些事實及說法跟七、八年前我剛唸大一時,又有些不同了。以下: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2日電)98年專技高考律師考試今天放榜,考選部說,及格率為8.07%,是近5年來新高;及格者平均年齡僅27.28歲,而且及格者中7年級生超過8成,是最大族群。

由及格人員畢業學校統計分析來看,考選部指出,這次台灣大學畢業生佔23.32%政治大學畢業生佔15.67%東吳大學不遑多讓,也有15.67%台北大學畢業生緊追在後,有14.74%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考選部資料,過去幾年律師考試榜首多為台大、政大畢業生,前幾名也多是這兩所學校畢業生佔多數,但今年卻是東吳法律系畢業生拿下榜首,而且考試前10名錄取者,東吳就佔了3位

考選部指出,應考人員平均年齡是31.01歲,及格人員平均年齡是27.28歲,其中,21歲到30歲占所有及格者比例超過82%。

考選部分析,今年律師考試報名人數不但創新高,及格率也創新高,預期自民國100年起律師考試採二試,及格率提高到10.89%後,律師考試應考人數還會再增加。

我並沒有研究現在上述學校在大學聯考的分數如何,至少在幾年前,東吳排很後面,除了一定排在前頭的台大、政大、台北大以外,還有成大、中正、中興(財法),也就是充其量東吳法律只能排在法律系的聯考排行的第七名。原因我認為有三:一、東吳是私立的,國人對於私立就是一種莫名的排拒,對於國立則有莫名的嚮往;二、連帶著就是私校學費高,一學期粗估五萬好了,這可比國立的兩萬五以下更多了近一倍;三、東吳還要唸五年,加起來是十個學期(50,000*10 = 500,000);國立的是四年,八學期(25,000*8 = 200,000)。之間總學費一差就是三十萬,這可不便宜。也難怪無論如何,在大學指考中總會輸那些國立的法律系了。

這則新聞暗示對於東吳法律表現的驚訝及激賞。畢竟聯考制度還是一個篩選,分數名列第七的東吳,其畢業生能與第二名的政大畢業生在律師考試中的表現在乎伯仲之間,更超越傳統上一直比不上的台北大學,實在是一個很值得一報的新聞。

雖然我曾經唸過東吳,但事實上也曾經唸過台北大學(雖然不是法律系,但有許多法律系的朋友),在我對東吳稱讚的同時,我也要為台北大學說幾句話。

台北大學一屆收三班,東吳大學則是收四班;台北大學素來不太收轉學生(寧可收很多轉系生也不願多收轉學生),東吳則是退學比率高,更是收更多的轉學生及轉系生;粗估下來台北大學一屆可能有一百九十人,東吳則會有超過兩百五十人,其間相差了近六十人左右,律師錄取人數才略高於台北大學一點點,事實上平均來看,還是台北大學的學生考上的比例高。

但講這些用處都不大,甚至會演變成「戰學校」這種事情,我這個部落格基本上看的還是轉學考相關的議題,所以就回到正題來說吧!

台北大學向來就不太收(日間部)轉學生,真的有收,收一、兩個名額就差不多了(甚至我自己考的那年,名額二人,但實際上把錄取條件定的很嚴,所以最終是缺額錄取的),所以我通常都會認為,台北大學法律系的轉學考是可遇不可求的事。相對地,政大法律及東吳法律的轉學考就是年年辦,很穩定。政大的名額算是滿穩定的,東吳則要看出去的人有多少,就收多少進來,所以名額多寡有時要看運氣,以今年(2009)夏天為例,轉二年級的名額非常少(二名),但轉三年級的名額就非常多(十多名),這就大大影響了錄取有望的邊際考生。

如果目標不在台政大,而在於東吳的考生,就會思索下面這個問題了。

有人問我,既然東吳在大學指考分數不那麼高,反而是轉學考不確定性高,有時會因為名額少而很難考,是不是該直接準備指考而放棄轉學考?面對這個問題,我沒有固定的答案,但我提供兩個判斷標準:

一、高中的各科成績,尤其是國文英文與數學如何

如果是英文國文特別好,但數學無可救藥者,大概是轉學考可能好一些。原因很簡單,法律系轉學考的四科,分別是民總、刑總為專業科目(台大除外),國文、英文為普通科目,各皆佔一百分,大多皆採四科平均,沒有特別對專業科目加權計算。也就是說,國文英文特別好的人,在轉學考中就先贏一半了,因為有時語文這種東西,就如同數學一樣,都受興趣及天賦很大的影響,法律專業科目這種東西,有時得分高低也很難保證,而且也因為不熟悉(畢竟是這輩子第一次唸法律),所以比較難講到底可以考多高;相對國文、英文,該幾分大概就是幾分,反而是很穩定的。所以國英強的人,我更建議考轉學考。

如果數學非常差的人,考指考只能說殺傷力很大。因為這種科目,會的人可以考到一百,但不會的人確可能只有三、四十分,如果數學實在太差,或許會影響很大,甚至連東吳法律都考不上。國文、英文要靠努力唸,與數學靠努力唸相比,所獲得者還是比較大一些,所以這也是一個判斷的標準。

二、目前就讀的大學有無法律系?

如果你唸的大學(或在你生活範圍中臨近的大學)設有法律系,而你又找的出時間去旁聽它開的民總、刑總,那麼這會是一個更容易選擇轉學考的條件。畢竟完全自己看教科書,沒有聽過課,實在有可能會對於課本的內容有一些誤解,風險也比較高。能去補習也是好事,但是補習班良莠不齊,雖然的確有人靠補習考上的,但就過去我轉進政大法律系的同屆八位同學中,只有一位是曾補過習的;而且,就我後來與他熟識了解到,他簡直就是唸書魔人,用功的程度高上我好幾倍,他沒有補習,我認為一樣是考的上的。所以其實也跟認真程度有很大的關係。

並且,如果目前唸的大學就有法律系,甚至可以直接去修課。一旦轉學成功,到他校去之後,通常有一定的學分可以抵免掉,省卻了重考考上後,全部都要重頭修課這樣時間的虛費。

再者,如果你想轉法律系的理由是為了要取得考律師、司法官的資格的話,其實就算最終沒有轉成功(畢竟轉學這條路是成功者寡、失敗者眾),但因為你在大一時就修了民總、刑總等課程了,大二之後可以再修習法律系的一些課程,依據現在考試院的規定,非主修或輔修法律系的大學畢業生,一樣可以透過修學分的方式(至少須修習指定科目中的七科、累計二十學分以上),來取得國考的入場券。如果把重考的一年花在唸大學時的修課上,延畢一年而取得國考資格,總比重考一年結果失敗來的好上許多。

最後,你在修課的同時,你也會了解到你對法律究竟是否熱愛。我們在還沒讀法律前,與唸完法律之後,對於法律的想像一定會有不小的差別(至少在我個人的經驗上是差很大!),或許你在修完這些課之後更加熱愛法律了!現在有許多法研所是專門開設給非法律系畢業的同學去報考,我有一篇文章【轉學考以外,投身法律的另一種選擇】就在做一些這類研究所的介紹,那麼到時再來取得法學碩士(或者是商學碩士/管理碩士;有的相關系所會設在管理學院或商學院,例如政大智慧財產權研究所設在商學院、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或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法律組設在管理學院等),也對於自身的法律生涯更充實了履歷及內涵!

然若不幸目前唸的學校沒有法律系,也沒有臨近適合旁聽的學校法律系課程,甚至連像樣的轉學考補習班都沒有,那麼重考可能就會是一個選擇了。

如果看到這篇文章的各位覺得有什麼可以補充,或哪裡有疑問的,都歡迎直接回應文章一起討論!



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

答客問:教科書 vs 參考書、旁聽的建議 以及 準備考試的正確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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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位某私校法律系升大二同學的來信(內容隱去其個人資訊,文字稍作節錄及修改,但不妨害原意),他問的很誠懇,於是我也給他建議。供看這個部落格的各位朋友參考:
其實我今年已經考過一次轉學考,我原本考轉學考的初衷就是想擺脫原學校,所以聽我當時的補習班老師所建議的,考國立大學的冷門科系。但我當時我讀很多次,就是不能理解社會學的重點在哪,也一直詢問我當時的老師,老師就一直叫我多讀幾次跟多作名詞解釋就對了;而我也以為就這樣應該就會上了,但結果就是沒上。今年落榜也只好認命回原校,但這就是冷言冷語的開始。回學校最痛苦的就是我當初因為要準備非本科系的轉學考,所以上課都幾乎沒去,考試也是考前狂背度過,所以沒基礎,導致非常痛苦。所以我就休學了,決定考法律系的轉學考。這次我痛下決心一定要轉走,但內心對考試仍相當害怕的。我會害怕像今年一樣沒考走,所以這個學年一開始我就上網找他人的上榜經驗,希望能給我點方向,所以才會請教你。如果可以能幫我分析一下我現在的準備方向嗎?(我打在下面,感謝你)


我最近在選擇補習班。我有去高點試聽,下週會去保成試聽。我感覺高點給的比較有架構,保成我聽網路上說比較適合給初學者。

民總:王澤鑑(我打算上補習班後以參考書為主,王澤鑑為輔)
刑總:林山田(跟民總一樣,打算上補習班後以參考書為主,課本為輔)

〔還是你會建議我先看一遍後,再用參考書為主,課本為輔?〕

最後想問你,因為我現在休學,你會建議我去旁聽嗎?
希望你能給我點建議或是指出我的錯誤切入點!感謝你。

以下是我的回覆:
  1. 我強烈建議你一定要唸教科書。並不是說補習參考書不好,而是我認為只唸那是不夠的。我輔導的每個學生(包括現在正在教的),都一定是以教科書為基礎,這個沒有例外;至於補習參考用書也不是每個人都有用。我的理由是:只唸參考書的結果,可能導致用字譴詞「不夠法律」,意即,補習用書不見得那麼精準,尤其是要讓人能了解,必定需要用較為白話的方式來說明;又或者太多各家學說並陳,導致學習過程中的思考體系紊亂。所以我並不是說那樣做一定不好,而是那樣寫在考卷上沒那麼好;在學習上可能也會遇到障礙。當然,我的說法不是聖經,未依前述方式準備者也不見得必定失敗,我只是陳述我的做法,並且我相信那是成功的做法(亦有過去學生上榜為實證)。

  2. 保成或高點開的法律系轉學考班,誰比較好,我沒有補過(我的學生也都沒有補過),所以這個我沒有評論。

  3. 關於旁聽的部分,我認為可以到台大法律系大一的民總班級去聽課,每週總共四小時,一學期就可以把別校一整學年的課聽完加上台大也有名師在教民總(例如陳聰富老師),我認為是有效率,也是很理想的一種做法。

    但要注意的是,台大法律系有沒有開放非修課同學旁聽一事,我很多年沒有旁聽了,所以並不清楚;這可能必須靠你自己去了解了。

  4. 最後提醒的是,轉學考這個考試並不是一個容易的考試。以錄取率而言,就算是銘傳等相對好考的學校,前百分之二、三十的考生可以上榜,也不是那麼簡單,更遑論台政大那種只有百分之二到三左右的錄取率。所以不要認為自己已經有跟著補習班進度唸了而自我感覺良好,你可以想像,在補習班一起補的大部分同學都會落榜只有少數的人才可以考上。所以要勉勵自己當少數的成功者,而不是多數落榜的芸芸眾生。

    除了法律科目要融會貫通加上勤練寫題外,國文英文的重要性亦不可小覷,甚至某些時候那是上榜的關鍵;例如我之前一位原唸銘傳法律的學生,雖然的確成功考上了台北大學法律系轉學考,惟在政大法律轉學考中,即便他的民總飆出了七十八這樣驚人的高分,卻因國、英過低(合計只有差不多一百分)而以距離上榜僅有個位數的總分,不幸飲恨。供你參考。

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答客問:非本科系準備轉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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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想考政大法律轉學考的某位非本科系大一同學寄信問我這個問題,我也回信給他了。我想,除了政大可能誰出題的部分以外,其他的部分也很適合分享給看這個部落格的朋友參考。以下先引述其問題,接下來是我的回覆部分:
民法以及刑法的範圍都會限制在總則的範圍嘛?
如果不是,又可能考哪些範圍
如果只考總則一定要讀很仔細吧?
我應該讀多少遍呢?還有一天最好讀幾個小時?
那國英的時間又該如何支配
還有政大的轉學考最可能出題的教授是哪幾位呢
以及你是否能給我一個大範圍的進度表
例如,幾月以前應該讀過民法幾遍
還有哪些篇章是超超超極重要
又或者哪些篇章可以略讀
不好意思
麻煩你了 感激!!

我的回覆如下:
  1. 民總較可能考到總則以外的地方,例如代理,是一定要唸到債總那邊的代理;有許多在債總及物權才正式出現的請求權(例如基於債之關係的請求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不當得利請求權、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等等),其實在唸民總時就要了解其要件及如何運用了,因此這就是會考的東西。此外,債各的一些條文最好也要把有名契約的類型及定義了解。刑總的話原則上就是著重在總則。

  2. 唸書本來就要唸到很仔細XD,起初看不懂可以接受,但不能不懂就算了、甚至忘記自己哪裡不懂。要在未來慢慢弄懂它。

  3. 整個科目最少在考前要讀過兩遍(但我建議你可能要讀到第三次,因為你本身不是法律系),一天讀幾個小時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有沒有達到進度。(我個人一天唸三到七小時不等,看進度及唸書的狀況好壞而定)

  4. 國英的部分,我個人沒特別花什麼時間,我是拿考古題來寫,因為發覺其實都可以考個六、七十分,就比較沒在唸,每天上英文的網站時把不會的字及句弄懂而已。如果你想要考很高,建議可以直接做台政大研究所轉學考的英文題目,如果都能考個八十以上,那麼你就很穩了。

  5. 政大轉學考出題者,刑總主要是陳志輝教授及李聖傑教授,民總的話我不清楚(應該說民總相對而言比較沒有特殊見解。)你可以去相關期刊找其著作來看。

  6. 大範圍的進度建議是,在明年寒假過完以前,把民總/刑總完全熟讀完第一次,第二次就是要讀快一點,可以的話在四月中(春假)以前唸完第二次,會的就快速讀過,是補強第一次唸不懂的地方,第二次時可以開始做題目。最後五六月就是衝刺,做題目很重要。

  7. 我的態度是全部都熟唸,我不會管哪些比較不重要,以防萬一真的考到所謂不重要的,我就死了。雖然如果真的要講也是有,但其實第一次你全部紮實唸完,開始唸第二次並寫考古題之後,你自然會從考古題中了解到哪些是較重要的章節了。我並不是吝於告訴你,我現在的學生同樣問我這問題,我也做同樣回答,因為唸第一次不必談重不重要,全部都先唸熟才是重要的。

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答客問:準備轉學考綜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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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想考政大法律轉學考的後進來信詢問一些要點,因與其有一面之緣,故回信給他我的一些建議。我認為這些建議有部分亦能適用在準備其他大學的法律轉學考,故標題就不特別註明政大了。以下是我的回信內容摘錄:

  1. 普通科目:英文及國文必須保持水準。我之前一再強調的是,政大法律的轉學考,只要能國英合計拿140分,民刑總拿100分,就篤定可以上榜。當然國英愈高愈好,畢竟有時候民刑總究竟能拿幾分也很難料;就像我個人刑總拿到77分以及民總拿不到50分,不是高到我意料之外,就是低到出乎我的意料。雖然加起來是有100多分了,但還是難料。所以國英是相對好掌握的東西,肯定要好好把握。

  2. 法科部分:唸民刑總,首要掌握住法律概念的內涵及要素再來要能時時理解自己唸的東西在體系之內的哪個位置,也就是要理解整個思考流程體系架構。第一次唸,有時不那麼懂則可先強記,但嗣後務求理解,不能夠到最後唸了第二、第三,甚至更多次了,還不知其所以然,不然這樣肯定是白唸了。並且,課本裡幾乎任何課文都是重要的,不能夠感覺某些東西不那麼重要而疏忽略過的。王澤鑑的法律思維這本書可以在你唸到法律行為(第71條)之後,開始搭配著看。

  3. 時間安排:我從今天這週(2009-09-21)算到明年六月底(2010-06-28)那週,共計40週。其中,上下學期的期中期末考共計考期四週,考前各用一週來全心準備期中末考試,再計四週,合計八週的時間是與唸轉學考無關的,這樣就只剩下32週;再來,未來將碰到過年,可以休息一個星期,再減下來就只剩31週的時間,就要上考場寫考卷了。這31週我認為你必須用前12~15週(不得逾15週)的時間,紮實地把民刑總給熟讀過一次,出現頻率高的法條也必須要在這個階段就要開始背誦,並記下要件。剩下的時間再讓你重新唸第二次(或快的話可能可以唸第三次),這時就要開始下面兩個部分同時進行了(寫題目及閱讀文獻)。

  4. 寫題練習:請蒐集政大任何的民刑總期中期末考題。除政大轉學考考古題必須要全部蒐集並且找時間練習之外,其他學校(例如台大、台北大、東吳等)的考古題也可以找近五年的來練習。總之練習的題目愈多,就愈能了解老師出題的題型及爭點的掌握,這部分絕對不能省略,因為在寫題的過程中才能真正了解自己的問題是出在哪兒。

  5. 蒐集文獻:政大老師,刑總陳志輝、李聖傑、許玉秀的刑法相關文章;黃立、王千維、楊芳賢、吳瑾瑜的民總相關文章。閱讀這些文章可以等第一次整個完整閱讀後再來開始唸相關文章,會更能理解其中與教科書中見解不同之處。

最後還是要說,很高興能認識你這麼優秀的後進。你比起你安逸的同儕,已經先贏了好一段路了。轉學考只是人生的其中一個關卡,不論最後結論如何,在過程中你必須得到一些東西,才能夠無愧於心、不枉此行。共勉之!

2009年9月14日 星期一

轉學考以外,投身法律的另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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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 PTT Translaw 板上看到一位就讀中文系的同學在詢問法律系轉學考的事宜,其實讓我興起了分享進入法律圈的其他途徑。要投身法律界除了(以轉學考、轉系或重考)進入大學部的法律系之外,其實還有一個日益扮演重要角色的途徑,即研究所。最早其實是東吳開設「法碩乙」(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乙組)來讓一些非法律系大學畢業者(起初多為醫學院畢業的醫生)來取得考律師、司法官的資格,現在則有為數不少的「科法所」或「法專所」甚至「法律學分班」等方式,都可以讓非法律系的同學投身法律的世界!所以我就回覆了該文,如下:

作者 legist (強哥) 看板 TransLaw
標題 Re: [問題] 中文系想轉法律該如何準備
時間 Thu Aug 27 10:14:1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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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rger (金笛)》之銘言:
: 小弟我是今年剛進大一的新鮮人,
: 本科是中文系,
: 從小對法律很有興趣,
: 但是在指考中考的不好,
: 家裏不贊成重考的情況下,
: 我選擇中文系就讀。
: 但是經過學校老師建議及自己的意願,
: 決定考法律的轉學考,

我跟你很像,我從小就對法律很有興趣,但無奈沒有考上理想中的法律系,一開始唸的是經濟系,不過你選擇的是轉學考,我則選擇重考。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直到真的唸了法律系之後,才了解到,我從小有興趣的那個法律,其實不是法律系主要的課程,而是哲學系的。也就是說,我進了法律系之後才發現我真的想唸的是哲學系XD(當時我是一個啥都不懂的蠢小子,連PTT都不知道可以來問),但因為家裡沒有任何一個人唸過大學,自己又不懂的去找資源、去問XD

現在,你問我喜不喜歡法律,我會說我很喜歡,也很覺得唸法律是很幸運的事,但是,若你問我後不後悔,我會說有一點點,不是因為我不喜歡法律(我是喜歡的!),而是可以重來一次的話,我會選擇大學唸個理工資訊類的東西,然後再去唸科法所。

會這樣說也是因為,法律是一種年紀稍微長一點會更容易理解更容易唸的東西,一方面有難度在,十八歲的頭腦跟二十三歲的頭腦我個人認為還是不一樣的,二方面法律市場已經逐漸飽和中,要能脫穎而出,我認為二重或多重專長在現在更是需要。(純建議,無任何戰意XDrz)

我現在唸中央大學的研究所,之前有看到文學院有貼出一張紅榜,有一個中央中文系的推甄(還是考上?我記不得)上交大科法所,我對科法所的理解是(我自己不是唸科法的,所以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科法所並不是一定只收理工科的,我認為如果不排斥年紀大一點再來唸法律的話,不只有科法所可以選,像東吳有碩乙,台大,政大,台北大等等都有一些法研所,是專門給大學不是唸法律的人來唸的,唸完這些所一樣可以去考律師司法官,投身法律。

我聽說一句話:法律圈這種東西就是裡面的人想逃或逃不出去,外面的人卻不斷想衝進來。或許這句話言重了,但我的確有了解到若干法律系的學生是這麼感覺的,甚至是因了解而分離。

如果你已經有一個大學的文憑,之後再拿一個法律的碩士,其實彈性很大,你接著不再從事法律之路,則不會有一些無謂的壓力產生,可做任何想做的事,你如果要從事法律之路,你或許還可以比只唸法律出身的來的強。這是我個人給非法律系而想考轉學考的大學生的一個建議,

本板雖然是轉學板,我給出的建議卻是另一條路(考法研所),好像有點不符板旨,但我認為,光是各位懂的要上來本板詢問,就是有福了,我三年前轉考政大法律系成功,也要歸功諸多於本板,法轉板對我助益甚多,我想今天把這個心得分享給你及所有板友,也希望能讓各位有多一條路可以思考^^

: 但是我的學校並沒有法律相關科系,
: 在對轉學考一知半解的情況下,
: 我的情形如同盲人摸象,

如果你的大學位於台北,那你可以排課時把時間騰出來,到台大、政大、東吳等旁聽民法總則、刑法總則、憲法等課程,先多了解一點法律系到底在唸什麼,如果在台中,可以去中興或東海;在嘉義,可以去中正;在台南則成大;高雄則高大。

要確定自己真喜歡法律,就要真的與他親近,而不是單憑感覺XD,建議你可以至他校旁聽。

: 高中也沒有學長考法律系轉學考。
: 希望能有好心版友給些建議,
: 看是否要買些書來看,

買書板上有很多文章了,我就不多說了。

: 讓我有個方向並能夠先踮量自己的能耐。
: 實在是很感謝大家!

祝你法律之路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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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140
推 bat2007x:純念法律的確壓力很大 國考的門太窄了 08/27 10:23
推 sinksink:大推 強哥 08/27 11:09
推 LuciferXI: 推 強哥 08/27 11:32
推 StevenWa:推鄭有為破產的美麗新世界 08/27 16:15
→ legist: 樓上科科了XD 08/27 17:46
推 StevenWa:推強哥~~~~~人帥又強 08/28 05:58
推 Jarcat:推 強哥 08/28 10:08
→ chihchien:推強哥 我以前念資管 後來才轉法律 對國貿有興趣去輔系 08/28 12:23
→ chihchien:對於真的有興趣的事是會樂此不疲 大學生最多的就是時間 08/28 12:24
推 johnny0399:推強哥~~ 08/28 12:44
推 StevenWa:順便推一下Cxxxxxxxx 08/28 12:54
推 akira911:wa~~~ 一篇回文 引出好多許就不見的ID 08/28 13:24
→ akira911:推 強哥 推C大 (小心到台南後 會發福歐) XD 08/28 13:24
推 wen7799:說的很好~可是這樣要讀好久喔 08/29 00:41
推 boyofwind:推強哥 08/29 02:49
推 janet150: 推強哥 08/31 03:21
推 lilybest:推推推 好文一定要推一下 我覺得很中肯 08/31 22:39
推 Bioexplorer:生技,醫學,電機...每個領域都是一堆人想逃 09/01 01:42
→ Bioexplorer:卻也有一堆人想進卻進不來 一樣啦 09/01 01:42
→ Bioexplorer:做一行怨一行是人的通病 你去看生涯規劃板或各職業板 09/01 01:43
→ Bioexplorer:就知道了 我原本讀生技 也是哀鴻遍野啊 09/01 01:43
推 sinksink:台南物價變貴了,c大應該不太可能發福啦哈哈哈 09/01 06:44
推 snowtoya:我倒是讀了法律後才確定這是我想要的XD(從生技逃出來的人 09/01 07:48
推 tedoliver:傳說中的強哥難得出現 09/06 16:45

2009年9月11日 星期五

政大法律轉學考刑總的準備方式

4 意見
  這個爭點是在於:準備政大法律轉學考刑總一科,除了讀林山田(或其他德派通說教科書,例如林鈺雄等書),到底有沒有必要針對出題老師(陳志輝教授、李聖傑教授)的文章及見解對症下藥?當然可以想見會有兩說:肯定說及否定說。以下的這篇文章是我在 2006 年 12 月 13 日發表在 PTT Translaw(法律系轉學考板)的文章,我的見解是否定說。會寫這篇文章是針對同是政大轉學生的我同學 StevenWa 的肯定說見解回覆,提供個人不同意見(見解不同不代表我認為他的說法不可行〔他的說法在準備考試上肯定更完備〕,僅是基於個人經驗分享而已,絕無攻訐之處,合先敘明XD),如下:

作者 legist (強哥) 看板 TransLaw
標題 Re: [請益]我想成為政大生
時間 Wed Dec 13 01:01:2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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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同史蒂文哇係政大法律的轉學生,惟針對本篇文章,欲發表不同意見書。

※ 引述《StevenWa (StevenWa)》之銘言:
: 有版上推文提到,把林山田、王澤鑑的基本功練夠
: 對付政大轉學考為已足
: 民總我不予置評
: 但刑總,若你還想拿著林山田的學說來對抗政大的刑總轉學考試
: 那恐有困難,而且是非常困難,或許拿到一點基本筆墨分數
: 講白一點,未來應該會有很長的一陣子,刑總的支配權,會歸於
: 陳、李二師。若你想要在刑總這科有所展獲,應分別針於這兩名老師
: 對症下藥

我質疑若專欲考政大者應針對陳李二師見解下功夫之一事,蓋就個人經驗而言,個人於今年轉學考中,由於並非專為政大作準備,在個人完全未讀過陳李二師(及許大法官)任何一篇文章或任何一本專論之情形下,刑總仍獲得七十七分,據陳志輝老師之親口證實,亦是今年所有考生中之最高分者。(註:用書方面,我只有唸黑白書及方律師二書。)由此可見,「針於陳李,對症下藥」並非考上政大(或說考好政大刑總)的必要條件。

畢竟若能達到觀念正確、體系明確、論述清楚,即便未採許陳李之見解作結,其於閱卷時仍能覺察此考生乃習法良材。易言之,老師要的人,不是鸚鵡,而是有思考及創發能力的學生。

況個人日前與陳志輝老師相談,亦觸及此問題。陳志輝老師稱,即使考生體系、見解與之不同,只要言之有物,推論有力,無論其為德派日派,甚至其是否為洛克辛之見解,對於給分而言,可謂毫無差別。

之所以可謂毫無差別的原因在於,多數考生甚至連基本的犯罪論三階(或二階)架構之認識都存有相當大的問題。或是無法掌握一些看似複雜,卻是刑法基本必須要會的概念,如錯誤等。如此自然拿不到分。

職是,個人並不認為過於專精在獨門見解能對於分數有太多的幫助,甚至認為其相害甚於相助之處。蓋欲準備轉學考之吾人並非習法多年之研究者,對於刑總之概念往往不易融會貫通。而考題往往多變,如無一以貫之的體系,僅有枝微末節的強記小處見解,恐怕只是更易被看破手腳。

體系就像房子的棟樑,作結的見解就像是房子的油漆磚瓦。評分者內心會有一個一百分的理想的房子,考生則設法要畫出那份建物設計圖。如果整個房子的地基就不夠深、結構不穩,甚至缺少支撐的棟樑,建蔽率不合規定,那麼即使這位考生事先知道評分者喜好的磁磚色澤及瓦片樣式,並且也使用了,這位評分者難道就會予其優良的分數嗎?恐怕連及格也沒有。反之,若是考生蓋了一棟堅固、耐震、結構完整、格局中庸的樓房,然而並沒有使用評分者喜好的磚瓦,難道就真的會只是因為不合評分者的風格味口而只拿到低分?

他校的老師我不敢講,但就我今年的經驗,面對陳、李老師的給分,我想他們絕非偏激的評分者,這點我可以保證。所以與其強調對於細節的鑽研,我個人更強調基本體系的完整度!待體系架構非常熟稔之後,始有鑽研細節之實益。

: 陳志輝教授:
: 一、旁聽(或聽錄音),不過可能要早點去佔位,因為本學期
: 修課人數破100多人,而且期末這一陣子延長上課時間(8:30-12:00)
: 聽說上學期會把違法性教完。
: 二、林鈺雄:新刑法總則
: 三、取得其課堂小考、期中期末考題、未發表之補充資料
: 四、氏有發表過的文章
: 李聖傑教授:
: 一、林山田黑白書
: 二、其發表過的文章(他特重因果、客觀歸責;因果歷程錯誤)
: 在已經進入電腦位的數位時代,如果還抱持著手拿毛筆就想在職場上暢行無阻的想法
: ,恐怕最後,也將埋沒在時代的浪潮之中。

只唸黑白書恐怕還不至於是手拿毛筆,如果唸的是褚劍鴻的書的話,那麼我或許同意這段話。如果只唸黑白書的確只是手拿毛筆,那麼我拿著毛筆還能超越拿著筆電的人,恐怕只是顯示出他們不只不會拿毛筆,連開機要按哪一個鍵恐怕都還不知道呢XD。

: 最後以某位作者曾說過的一段文字與大家共勉:「人生如同一襲破舊綿襖,爬滿蝨子。」
: 然而人生有限,感恩無窮,又何不敞開心胸,往竹林曬太陽去,做個快樂的捉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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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39.97
推 sam0403:說真的 我覺得政大轉考比台大難度高 (過來人) 12/13 01:13
推 sadist:用四年毛筆的人....總比剛用筆電的人順 12/13 01:31
推 dayaer:推強哥的不同意見書 個人亦有同感! 12/13 14:05
推 lovehan:中肯 所以來推 :p 12/13 19:39

2008年10月9日 星期四

legist 輔導法律系轉學考:民總∕刑總

4 意見
  本篇文章是以前 PO 在 PTT need_student 板上的,也有一篇是 PO 在 我舊的無名 Blog 中:《[徵生] legist 輔導法律系轉學考》,至今都還有人上我舊的 Blog 問問題,不過無名已經被我廢棄了 XD,現在移師過來 Google Blogger 就是了。以下是模仿我自己 PO 在 PTT 上的有彩色文字的版本的徵生文:

作者 legist (強哥) 看板 need_student
標題 [臺北] 男 法律系轉學考 民法總則∕刑法總則
時間 Thu Oct 9 15:19:30 2008
───────────────────────────────────────

1. 科  目:

政大、台北大、東吳、輔大、銘傳、世新、文化、真理…等,
各校之法律系轉學考,指導「民法總則」、「刑法總則」等二科。
如對於「國文」、「英文」有困難之學生,亦可一併輔導。

2. 地  點:

臺北市,地點可約在雙方都方便的地方。

3. 時  間:
亦可約雙方皆OK的時間。

4.希望待遇:
原則上,一周上一次課,一次三小時,每小時400元至500元。
學費可議。須視學生個人用功程度、求學態度而定。(個人很重視這點)目的是希望能輔導學弟妹用功努力而考上理想學校,學費考量乃其次。

5.教師性別:男

6.學  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律組畢業
現就讀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法律組碩士班

7.連絡方式:
希望請直接回站內信箱。
如不太會使用BBS者,請回 linjiahong@gmail.com

8.自介經歷:

一、轉學考試之經歷:

 政大法律二年級轉學考 正取第一名
 東吳法律三年級轉學考 正取第二名
 輔大法律二年級轉學考 正取第二名
 銘傳法律三年級轉學考 正取第一名

 以上轉學考皆為2006年之成績,當年榜單上或PTT法律系轉學板
 (TransLaw)上轉貼之榜單,皆可直接找到我的名字。


二、輔導轉學考試之經驗:

 2006年考取政大法律(以及多間學校上榜)後,因在PTT法律
 系轉學板上PO有心得文一篇,有許多想考試之板友來信交流請
 教,而後從中選擇一位誠意最足、虛心請教之學生(林琮達,原
 就讀銘傳法律。ID:iamgz ,亦有在法轉板上PO文過),輔導
 其準備2007年之法律轉學考,並成功轉進台北大學法學系二年
 ,並且亦在東吳大學法律系三年級轉學考取正取第二名
 (於PTT法律轉學板亦有榜單可爬文。)


三、我的教學理念:請有意者務必詳讀此處

(一)我教學的目的,首要在讓你能夠上榜。即使有人民總、刑總
   唸得很不錯,考試卻容易因緊張而失常,我就會設法訓練學
   生,降低他失常的可能性。或者有人是很可能敗在國英這兩
   科普通科目,我會用盡一切辦法去救,使他不要栽在這裡。

(二)我教學的特色,就是「客製化」。以學生的需求為主,學生
   不論是需要我加重某部分、速度加快或放慢等等,我就會調
   整節奏來符合你的需求。

   另一個客製化的面向,就是前述(一)所說的,我的目標不
   是讓你覺得好像學的OK了,而是要讓你上榜,因為考試
   求的不是只有唸懂,甚至不是會寫而已,而是要能夠寫的好!
   在數百人只錄取可能不到十人的考試,只求會寫是不夠的
   要上榜,就要做到數百人中的前幾名。這個部分,補習班是
   給不了你的,同時是我個人有信心絕對能夠幫你做到的部
   分。
        
(三)我的目的是讓有心而且肯拼的人上榜,所以並不是以哪個學
   生可以拿的出最高的學費來決定教誰。例如前年我考上後,
   網路上也有很多人寫信來詢問,但事實上部分網友都僅只於
   問問,沒有正確的應考態度亦無良好的求教態度,即使給我
   的學費條件很好,若同學本身條件不行,我也很難有興趣。

(四)我教學方式乃採一對一之教學為原則。為達前述「客製化」
   之目的,如一對多,則效果會比較不顯著。但如有二人以上
   之同學希望能同時一塊兒給我教,在瞭解大家的需求後,我
   也當然可以配合這樣的要求(這也是「客製化」之精神嘛)

(五)在PTT法律轉學考板上,我曾也寫過一篇文章,有意者可
   以參考,標題:[心得] legist 的 法律系轉學考心得文
   內容有部分考試技巧之講述。


四、未教授憲法的原因:

 我要教學生,一定主觀上要夠有自信、客觀上要有所成績,才會敢
 教學生。前年台大我並未錄取,雖然我覺得我憲法也唸的還可以,
 卻無法上榜,即代表我還未夠格教憲法。惟如你僅向我學民總這
 ,而我又擠的出空,與你時間也能合的來,免費無償地教你
 憲法(也不一定稱作「教」,稱「討論」也行)我也相當樂意
 畢竟教學相長,一起讓法律變強,總是令人開心的!


五、在台北,我只能指導一位學生:

 由於我指導一個學生考轉學考,除每週教學的三小時外,私下其實
 需要花費相當多的時間用來備課及思索要以何種策略始能成功使學
 生上榜,而且又由於我是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法律組的碩士生
 ,平時應較常在中壢,每週四晚間回了台北至週一晚間就必須回到
 中壢,只有週末時間較有空可以教學生,所以基於教學責任之考
 量,在台北,原則上我只收一個學生


六、結論:

 我希望能針對一位學弟或學妹,在未來這一年內,經過努力地研讀
 及練習,達成心中理想的目標!唸哪個學校都不要緊、底子不太
 好甚至目前不是唸法律系的,都沒問題,只要學習態度夠好,
 一樣可以做的到!

 因為原則上名額只有一個,所以如果你有興趣,可以來信跟我約個
 時間出來聊聊,理念相同的話,我當然非常願意傾全力來指導你,
 讓你榜上有名!


                        legist 敬上


--

2006年8月1日 星期二

legist 的 轉學考心得文

0 意見
作者 legist (legist) 看板 TransLaw
標題 [心得] legist 的 轉學考心得文
時間 Tue Aug 1 02:59:14 2006
───────────────────────────────────────

  大家好,我是legist,是這次在東吳跟政大榜單上的林同學。板上熱情板友阿基拉九一一先生日前與我於MSN上相談甚歡,希望我能將準備考試的心得分享在本板上,在下自忖,雖然認為自己毫無任何了不起的地方值得拿出來說嘴,但個人或許能夠理解少部分在準備轉學考的戰友為何會有無法突破的瓶頸存在之原因為何,所以在本板分享這一點點個人微薄心得,望先進多加批評指教!

  我先說明一下為何我會參加轉學考的原因。板上有許多板友,或許是認為自己可以更上一層樓而參加轉學考,或許是雖非法律相關科系,然對法律具有濃厚興趣,所以自願地參加這個挑戰;惟本人並非如此。個人原係東吳法律系的學生,於今年一月,時值大四上學期之期末考後,意外地因不及格科目學分數超過所修習科目總學分數之二分之一而慘遭俗稱「二一」退學的結果。故個人並非自願參加轉學考試,而係基於上開原因,被迫地報考了台北縣市中,除世新大學因其與輔大同日舉辦考試而僅得擇輔大報考外,所有有招收法律系轉學生之學校,即:台北大、政大、東吳、輔仁、台大、銘傳、文化、真理等八間學校。其中除銘傳、文化、真理之專業科目為民法(不含債各)、刑法(即刑總及刑分)外,以及除台大不考刑總而考憲法外,其餘四校,亦即傳統五大名校中之四校,其專業科目皆為民法總則及刑法總則。故個人於今年二月得知自己被二一之噩耗後,即以民總及刑總(特別是刑總)為主力來加強研讀。

  事實上,許多人或許誤認了考試的本旨為何,以至於無法全面顧及考試所需之全面向之準備工夫,殊為可惜。考試原來的用意的確是測驗考生究竟有無深入研讀法律而依此篩選,是故在唸書這個部分的確是準備考試的工夫中不可或缺,亦為最根本性的基礎。惟考試並非不限時間而得任憑考生發揮,在此有限之時間當中,考生想寫的東西(即有唸到的相關的東西)之需費時間往往超過可發揮之短短的八十分鐘,而導致答題不完整。又或者考生在下筆時邊寫邊想,往往下筆
神速之後才發現,題目沒看清楚!或是某個關鍵點誤判!而導致整題必須用立可帶塗銷重新謄寫。此皆應試時的大忌,然似乎觸者未寡!

  以下就各個在下認為可茲分享的經驗及要點為詳述(僅針對準備包含民總及刑總之轉學考試而言,不提及包含民法及刑法,或包含憲法之轉學考試),如有偏頗或訛誤,歡迎板上諸多先進多加指教批評!

  在下先從採擇教科書與補習班講義書籍說起。

  就民總的教科書,大一時個人是唸施啟揚的民總,事實上該書內實相當翔實,惟其內容唸起來較無法引起興味,係其可惜之處。面對實例題型占試題大多數的民總考題,仍推薦以王澤鑑的民總為主要教科書,畢竟其文字較易懂及優美,其案例示的編寫方式,也較能使讀者知悉解題的流程及架構為何。故在教科書方面,個人以王澤鑑的民總為主,而以施啟揚的民總為輔,亦即在讀王師民總若稍有疑問時,則以施師民總作為參考資料。

  就民總的參考書,個人是以高點補習班張台大老師的民法講義第一回(內容即民總之範圍)為唯一參考的補習班教材。因個人有在高點補習,且張台大的民總講義係以王師民總為架構而編寫,對我而言即係王師民總的精要,故最後至考前個人僅以此講義為總復習之準備。然此本講義需搭配張台大之講課始能充分發揮其效用,而不幸張台大於七月這梯課程之後,原則上就會至法國留學,故此部分之分享或許對各位板友助益有限,惟板友們若能取得張台大的民法講義及其上
課錄音,以此短短的九至十堂課(約二十三至二十五小時左右的課程)作為準備民總的工夫,個人認為足矣!

  就刑總的教科書,個人同通說,推薦林山田的刑總。然刑總異於民總最甚之處在於,刑總往往見解歧異,實務見解不同於學說見解則矣,學說間又各有不同見解,甚有結論相同惟思考流程之論述完全相異者,十分惱人。惟個人認為,不能因為刑總門派眾多,就拿出一堆學者的書每本都唸,仍建議以林山田的刑總為唯一教科書(若僅欲報考某一學校之轉學考者,不在此限),畢竟大多數的閱卷老師並不至於發生雖見以林山田之見解正確解題的考卷,卻僅因不同於自己見解而給予極低分數之偏激情形。且刑總理論往往最為重視的是論述過程,考生心中如無一套堅強的犯罪論體系存在,一旦接觸過多不同之見解,只會更加地概念不清,更無自信可言,無論就學習刑法,或就因應考試而言,皆非益事。

  就刑總的參考書,個人是以高點補習班的方律師(即王政大)所著之刑法總則,以及保成補習班的顏聖所著之刑法經典試題為唯二參考的補習班教材。此二書個人以方律師之刑總為主,因個人在高點補習,同時研讀並聽講王政大的課程,個人以為,如此較之單純的自修確有更佳之成效。如板友們能取得王政大之錄音,亦可配合聽講來研讀。惟畢竟王政大的刑總是一本完整的書籍,不似前述張台大的民總僅是薄薄一本講義,故亦得自習之。而保成補習班顏聖之考古題擬答
係於練習題目時作為參考對象。其短小精悍、言簡意該,卻句句是拿分點的擬答,係吾人練習寫題目的最佳倣效對象。

  以上皆僅係前情提要,畢竟用什麼書,板上討論已久,個人意見僅係個人意見,無所謂真確與否之問題。前開意見甚可略去不閱,亦無傷處。


  再來,欲論及考試之本質及準備方法,為較重要之文章內容部分。

  考試的本質,即是以考生所表達出來的文字,來呈現該考生的程度,使閱卷老師決定要給予何種分數。故其重點在於,如何的考卷,可得閱卷老師最多的青睞。易言之,只要弄清老師給分的方式及理由,即更易得高分。

  老師為何要給你分?因為你寫對了。把題目寫對,此係拿分的第一步,若試卷上的文字完全相反於正確解答,即使字寫地再多再漂亮、文字排版地再整齊,也是完全沒有用的。欲寫對答案,不二法門即在於用功,在於紮實地唸法律。如果最基礎的東西都無法精準地掌握,唸再多困難的問題,也無法使你的法律能力增進。基礎不好,就一切免談,雖此言甚重,惟為實然!蓋因底子不好、地基沒打穩打深,樓蓋的愈高,只不過愈容易倒塌而已。

  很多人以為基礎就是熟練度,就是背法條,個人認為,法條本來就應該要背,因為那是自信的標榜,那是閱卷老師給分的關鍵,所以不背法條,我想必有所失分。但是,所謂的基礎,並不是指法條的熟練度,而是指最基本的法律觀念是否正確。如果考生在字裡行間就透露出他的基本觀念錯誤,縱法條再熟再精準,夫復何用?個人試舉一例說明之。

  以民總為例,最基本的問題之其一即:何謂法律行為?甲有A車一台,以五十萬元出售於乙,甲收到乙給付之五十萬後,隨即將A車移轉所有權交付給甲。上開案例中,有幾個:(一)債權行為?(二)物權行為?(三)負擔行為?(四)處分行為?(五)契約行為?(六)事實行為?(七)法律行為?以及試扼要定義上述七種類之各個行為。

  我知道題目不可能這樣出,但如果這七個問題沒辦法確實答對,那就代表基礎不好。若遇到練習過的題目,或許不會露出馬腳,然若遇到不熟悉的題目時,也只能從最基礎的觀念下去思考,才有辦法接近正解。這時若連基礎的觀念都不正確,我想亂掰也一樣不會有分數的,然而若觀念正確,掰下去至少方向不會錯,加減或可拿部分考點的分數。

  又或者是,法律行為的一般成立要件、特別成立要件、一般生效要件、特別生效要件,定義之並舉例說明。這種題目絕不是用背的,因為如果用背的,遇到實例題就鐵定掛點,必竟要完全了解之後再記下來才能應付實例題。如今年輔大財經法組的民總某一題:何謂特別成立要件?何謂特別生效要件?其與附條件之法律行為有何不同?公司法第三一七條第一項:「公司與他公司合併時,董事會應就合併有關事項,作成合併契約,提出於股東會。」試述其性質。遇到這種題
目,那些單純強記的人,自然無法答下去。

  刑總同樣也注重基礎。個人原來是個刑總極差的人,在東吳法律系大一上時,修習陳子平老師的刑總,雖當時花了不少時間研讀,惟因沒有唸通,學期成績只拿了三十五分(吧?),慘遭死當的命運。在大二重修甘添貴老師的刑總時,一樣根本沒有在唸,囫圇吞棗之下,好心的老甘兩學期都勉強給了我及格的分數,然而我依然沒有任何犯罪論的基礎可言!接著修習陳志輝老師開的刑分,由於根本沒有刑總的底子,連最簡單的概念都不存在時,上刑分簡直就是鴨子聽雷,
上學期勉為其難地及格了,但下學期還是被當掉了。所以我直到大四上被二一之前,都還一直是處於不懂刑總的遜咖階段,直到被二一之後,才真正的第一次開始唸刑總。

  為何前段還描述了一下我個人悲慘的刑總之路,原因就要證明,刑總只要基礎好,要拿分並不困難。從被二一開始唸刑總,直到今年六月二十五日面臨的第一間學校──台北大學財法系,事實上只有四個多月的時間,而且我不可能全部拿來唸刑總,畢竟我還有民總跟憲法得唸,所以前面兩個月我把林山田的書先唸過一次,仔細地唸過一次,雖然兩個月的時間很久!但是對於完全沒有刑法基礎的我而言,不這麼做也只有死路一條。其間配合旁聽東吳蔡聖偉老師(我的恩師
之一)的大一刑總課(我完全沒資格去聽高年級的刑法案例解析,因為程度根本不一樣),以及配合聽高點王政大的刑法課。在後來的兩個月才真正地漸漸開始練習題目,不一會兒就考台北大了!

  台北大的刑總題目,三題我都沒有特別的印象(也就是考前沒有唸到),在下先將題目PO於下列:

  一、何謂陷害教唆?舉一實例說明之。(三十三分)

  二、乙至好友甲家喝酒,乙要離開時已喝醉酒,甲並未勸阻而任憑其自行開車回家,乙途中撞到電線桿而死亡。請問甲是否應負不純正不作為之過失致死之刑責?(三十四分)

  三、保安處分之目的及功能為何?以強制工作作為保安處分的內容是否妥適?(三十三分)

  事後我才知道是慮映潔老師出題的,然而即使是事前,我也根本沒有時間去唸各個老師寫的文章,因為我連基礎都沒有,先把基礎打穩,能拿基本分就夠了(當時希望以民總的分數來取勝)。這三題中,我只有第一題比較有把握,第二題幾乎不會!第三題根本沒有唸到(我當初傻傻的以為不會考刑罰論的東西)。處理第二題時,就是把不純正不作為犯的犯罪檢驗階層井然有序地寫出體系,即便我內容可能有寫的不精準之處,但大方向應該是對的,雖說事後看盧老師的文章,我的結論顯然跟他的文章不合;又第三題我是從老師上課說刑法學派的歷史演進開始寫的,一般人或許直接會跳過刑總教科書的導論或看似不重要的地方,但事實上,那也是建構理論基礎的基石之一,於是我憶起了一些老師上課曾提及的講課內容,如李聖傑老師曾在上課時講到封‧李斯特所提倡的特別預防理論以及行為人刑法等概念,此即影響到現在以行為刑法為主流的刑罰手段,加入了保安處分來矯治行為人的惡性,使之回歸社會等等,由此愈拼湊愈完整,把所知的東西寫一寫,再自以為是地評論一下強制工作,就把三題寫完了。然後我居然還能拿到六十九分的刑總分數!

  六月二十五日考完北大後,距七月八日的政大,以及七月九日的東吳,還有兩週的時間,之間我再加強刑法的基礎,絕不唸太難我看不懂的東西,後來政大陳志輝老師居然給我七十七分,東吳林東茂老師居然給我八十分,這都是我完全沒辦法意料的,但我確信是我的策略正確才導致此好結果,基礎真的很重要。


  基礎穩固後,要兼備的就是考試的技術面了。

  同樣地我再問一次:老師為何要給你分?因為雖然你的答案內容跟別人的幾乎一下,但你的論述很有邏輯、你的排版及分點分段條理清晰、你的文字用的很有法律人的感覺、你很有自信地用了正確的法條、最高法院決議或判例,這些都是在你跟他人程度相當時的臨門一腳。

  論述一貫且有邏輯,再搭配上分點分段條理清晰,是非常重要的!往往這裡可以拿到很大的印象分數,因為許多人雖然正確地引用法條,但根本沒有「涵攝」的論述,論理上即有很大的問題,邏輯上也有所欠缺,分數自然不會高。有關如何為一個完整的論證,可參考王澤鑑的《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中的第六章「法律的適用」,雖然我一開始唸有困難,但這是法學方法中很重要之處。

  我的排版及分點分段與大多書籍的用法類似,即:

  一、          → 大題號
   (一)        → 小題號+標題(一句話)
      1、      → 標題(一句話)
       (1)    → 論述過程
       (2)    → 論述過程
      2、
      3、
   (二)
      1、
      2、
   (三)

  依此類推,看起來井然有序,又方便老師決定如何快速地看出得分點,你給老師方便,老師也就給你高分,固不待言。


  再來就是你的文字要用的很有法律人的感覺,這會給人一種感受,就是你法律一定唸得很多,有受過法學的專業訓練!

  例如,板上有篇文章原PO的發問,有寫到「法定代言人」,這顯然就是一個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用字,雖然大家都知道他說的是法定代理人,但此種用字的不精準,即相當地影響老師給分的心情。之前在幫一位學弟總複習民總時,發覺他也有類似的毛病,在問他某問題時,他回說:「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我問他「追認」是什麼?我沒有在民法總則唸過這種東西,這裡不是說「承認」,不然就是說「事後同意」,何來「追認」之有?

  又例如:「因為」與「蓋」(或作「蓋因」)是一樣的意思;
      「所以」與「故」是一樣的意思;
      「但是」與「惟」是一樣的意思;
      「是」與「係」或「乃」是一樣的意思;
      「說」與「謂」是一樣的意思;
      「並不是」與「並非」是一樣的意思;
      「的」與「之」是一樣的意思;
      「如果」與「若」、「倘」或「如」是一樣的意思;
      「那個」與「該」是一樣的意思;
      「也就是」與「亦即」是一樣的意思;
      「換句話說」與「易言之」是一樣的意思;
      「除非……,不然……」跟「除……外,……」是一樣的意思;

  但哪一種比較常在教科書或判決書中看到?各位可輕易斷之,自不待言(你也可以換寫作「不用我來說啦」XD)。

  這種毛病我想不是可以短時間改變的,建議可以多唸最高法院的判例、決議、判決等等的法律文字來增進法律文字使用之流暢度。


  接下來就是來談,你必須很有自信地用正確的法條、最高法院決議或判例。我再問一次:老師為何要給你分?因為雖然你的答案內容跟別人的幾乎一樣,但你用了正確的條號、最高法院決議或判例,別人沒用,那你就多人家一點分數。

  就我個人準備民總的考試而言,在下至少背了民法從第一條至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一條、第六十六條至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三條至第一百十條、第一百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至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等條文。

  我並不是,亦不可能一字不漏地背,但我會記條號,例如寫道:某甲十五歲,依民法(下同)第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所為之契約行為,依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如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則非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不生效力,亦即該契約行為乃效力未定。

  常背的條文我會連第幾項、第幾款,或是本文、但書,或是前段、(中段)、後段等背出來,基本要背的例如:「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

  最高法院的判例(或判決),我背的並不多,但我會挑一些個人認為重要的來背,例如碰到行使權利以損害他人為目的的實例時,除須引出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外,個人尚可引出最高法院八十八年台上字第二八一九號判決,用以判斷如何界定行為人行使權利係以損害他人為目的。這樣的分數就不會低。

  最高法院的決議我也背的不多,但我一樣會挑個人認為具關鍵性者背訟,例如碰到判斷定著物的問題,就要引出最高法院六十三年度第六次民庭總會決議,定義定著物為:一、非土地之構成部分(非成分);二、繼續附著於土地(繼續性);三、達一定經濟上目的(經濟上獨立性);四、不易移動其所在之物(固定性)。這樣列出來,再涵涉一下,就可以輕鬆解答又得高分了。

  我想我最謹守上開敘述的一次考試是台北大學的民總考試,是故該次考試亦使我獲得了畢生以來不可能再拿到的奇蹟似的八十七分之高分,可茲對前揭答題技巧為之佐證。但是刑總我就只有做到背條文而已,畢竟前述我刑總先要顧底子要緊,沒辦法花時間在實務見解的背訟之上,各位應該可以理解。


  除了上述技術性的東西之外,我漏寫了一個超級重要的東西!就是時間上的分配。通常考試有八十分鐘,一張卷通常有四題,直覺告訴大家,我們一題最多可以寫二十分鐘,事實上不是如此。

  我們拿到題目,必須先把題目瀏覽一次,然後開始畫法律關係圖,畫完之後再快速地擬答一下,完全確定了這四題的論述過程及正確答案之後,再開始作答,這樣大概會花上十至十五分鐘。於是考試時間只剩下了六十五至七十分鐘。於是必須要把寫一題的時間上限訂在十五分鐘,才有辦法在考試前五至十分鐘全部完整地寫完答案。如果一開始不花那十到十五分鐘的時間做審題及簡答的工夫,而邊寫邊想答案的話,只要一個部驟不小心出了問題,那等到發現時往往都改不了了,這時已然回天乏術了,所以一定要確定答案為何才開始下筆。

  如果考題時間是從上午八點二十分考到九點四十分,我會在題目卷上先寫上「8:20~9:40,共80分鐘」,會在第一題的上方寫上「審題擬答8:20~8:30」,在第一題左邊寫上「8:30~8:45」,在第二題左邊寫上「8:45~9:00」以此類推。最後還會剩十分鐘,是防止前面發生意外,還有十分鐘的緩衝時間可茲運用。

  如果考題並不是考四題,或雖考四題,但配分不是平均每題各二十五分的話,請各位依比例調整作答時間。依照配分來決定作答內容的多寡深淺,才容易拿到最多的給分點。切勿把精力及時間花在自己很熟,卻配分很少的問題上,老師絕對不會因為你精闢的深究而給你超過那個給分點的分數的,你卻會因為顧此失彼,別的點的分數花太少時間下去寫,而致總成績低落之窘境。無論如何,考試不求寫的多,而是求寫的對(答到給分點),而且要恰如其份。


  再來,字還得寫的好看,切勿寫錯別字或簡體字。我們的考試方式,沒有別種,唯筆試一途。你的文字代表著你表達的流暢度,如果字寫得不好看,就宛如說話會口吃一般,人家或許容易聽的不耐煩,即使內容確實都說對了,仍然總是覺得聽的不開心。而且不能只滿足以寫的好看,還得要練到寫的快。若一個人說話雖然說的快,但既好聽,又清楚,還會有人不滿嗎?只有跟不上速度的人才會不滿,但閱卷老師一定比學生來得強,不可能產生比考生慢而跟不上的可能性。所以這我想也是重點,但大家通常不在意,也不願意去練字,殊為可惜。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花了好幾小時寫這篇文章,目的是希望本板的板友可以分享自己準備考試的經驗及心得,進而拋磚引玉而已。如果各位讀了本篇文章覺得不錯的話,也請不吝賜我推文,賞我一個痛快XD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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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8日 星期二

剛才收到台北大學的轉學考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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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 看板: Transfer
標題: [閒聊] 剛才收到台北大學的轉學考成績單
時間: Mon Jul 17 23:13:45 2006

  剛才回家時翻了一下信箱,收到了台北大學轉學考的成績單,手微微抖著。

  這次台北大學財法系轉二年級以及轉三年級的轉學考試,共二百餘人參加考試,總共只錄取三人,轉二的取二人,轉三的只取榜首一人。重點在於,財法系(也只有財法系)還再加了一個嚴格的錄取條件──每科應達六十分以上,可不足額錄取。所以,前幾天放榜時,雖然沒在榜單上看到我的名字(也沒看到任何其他人啦XD),代表現在的我雖然早知道我本來就沒上,不過,我必須要知道我的民總、刑總考的如何,以及我到底是栽在哪一科(或哪數科)未滿六十分才沒考上的。

  所以,這才是緊張的時刻。

  畢竟我寫完民總後,自認表現超過自己過去曾寫過的任何一張法律考卷,但不知道改題老師認不認為我寫的好,所以相當的忐忑不安。至於刑總,我也想知道自己這樣子寫了,到底能拿幾分。

  我把信拆了,邊走樓梯上樓邊看著成績,我整個人開始暴走──一直衝到公寓五樓的家門口。因為我實在是差這麼一點就考上了。就這麼一點。

  成績如下:

  民法總則 87
  刑法總則 69
  國  文 74
  英  文 55








  好吧,我現在比較平靜一點了,總之只抱著一絲最後的掙扎,明天就去申請成績複查吧。就花那複查一科的三十元來溺斃自己那不切實際的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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