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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3日 星期五

答客問:非本科系準備轉學考 (II)

9 意見
日前一位網友來信(內容隱去其個人資訊,文字稍作節錄及修改,但不妨害原意),我也給他建議。張貼於此,供看各位讀者參考:
學長您好。我是大三英文系的學生。因為學校並未有法律學系,而我從高中就有志從事相關法學研究,並以律師及司法官或法律顧問為嚮往職業,因此除了我英文系課程之外,我必須買法律相關書自修。另外,因國家考試有規定非法政相關科系畢業著不能考取律師及司法官(書記官3年以上除外),因此,除了自修面臨的問題外,我可能還要面對未來的問題。

我想過轉學考,但一來錄取率相當低,扣除國立,除了東吳或輔仁其餘皆屬次等大學,不在我考量範圍,此外,面對班上同學的難分難捨,也使我對轉學考有所怯步,因此,我的打算是自修,並報考法律學系研究所(指的是國立大學扣除聯合大學及東吳和輔仁)。

可是轉學考我還是會想準備一下-我的心境是有些矛盾。將來有打算用課餘時間去台大或東吳旁聽。法學科目上會先從刑總和民總下手(憲法也會準備,台大專業科目)。也請朋友推薦了一些書本,像民總,朋友向我介紹王澤鑑老師的書,刑總是林鈺雄或林山田(朋友說林山田過時了,但也不錯),憲法是一個姓李的老師編的。至於身分法等專業課程,會等到上路一陣子才準備。
你好,

大三考轉學考的確是有點晚了,所以我覺得這是唯一一個可接受不考轉學考的理由。但你要不要現在開始唸,我則有一些想法。等一下會綜合來談。

國考的部分的確如你說的,原則上要修課。修課的其中一條路(在學校修法律系的課)因為貴校沒有法律系,所以無法;你只剩兩條路,一是畢業後唸科法所(或學士後法律系、甚至有人再唸一次大學部的,我遇過);二是唸學分班(花錢即可修滿取得國考資格)。

學分班的話沒什麼好準備的,花錢且盡點小努力就OK了,這個我就不談了。研究所的話,你應該要認清的是,你只能報科法所或是所謂的碩乙組,也就是法研所分成兩塊,一塊是給法律系畢業的,另一塊是像你一樣非法律系畢業的。通常科法所、法專所、碩乙組這種法研所入學,要考法律專業的並不多(至於要考哪些科目、他們重視什麼,可自行參考各校簡章,此不贅)。所以你要先懂清楚,現在自修法律的效益如何。甚至可以說,或許你現在把英文本科弄的更強,要申請科法所或許還比較容易。

第三條路是出國。你唸的是英文系,去美國可唸LL.M,如果你想當律師,在美國(英國制度我不熟)LL.M畢業(只需要一年的時間、一百多萬的錢)原則上就會有報考該州律師考試之資格了,拿到大州(例如,紐約州)的律師牌,回國就可以直接到律師事務所工作了。雖然無法直接換照,亦即仍非中華民國律師,並無法做國內需要律師強制代理的案件,但台灣律師事務所對於美國律師的需求只有增沒有減,甚至,未來如果你要去中國、香港、新加坡或世界其他各國發展,拿美國律師牌是有很大的用處的(美國=世界政府XD;美國法律往往就如同國際法律)。這條路的缺點就是無法考司法官。不過其實還是沒差,再唸個學分班根本就很輕鬆自在,如果你真的很想考國考的話,更快。美國一年、學分班一年,比法研所(三年)更短的時間,就可以考律師/司法官了。

旁聽及唸書一樣,要看有沒有效益。講白一點,你現在唸書跟以後唸其實是差不多的;你要進科法所,先做這些準備有沒有直接幫助,你必須先了解各校科法所收學生的態度及期待,是希望收到其唸大學時就有自修法律的,還是希望收到其雖不懂法律,但專業非常強的?這個你要去研究。否則一味唸下去,或許有收獲,但不見得最有效益。

你講的幾本教科書都不錯;林山田的其實也不算過時(法律學術發展沒像科學那麼快啦,修法往往也只是形式,並未觸及核心),我個人唸林山田的,覺得非常紮實。

轉學考這種東西,當然你也可以抱著不是一定要考上的心態去考,但我不贊成。目標設定好,就是要想盡辦法達到他,而不是說考考看,不上也就算了,反正本來就料的到。這樣半調子準備,可能也會讓你無法完全認真地唸你宣稱你喜歡的法律。而且轉學考才考一點點(刑總是刑法的一半、民總是民法的四分之一;國英只是常識科目。而國考不僅有民法、刑法,還有民訴、刑訴、行政法、行政訴訟法、憲法、公司法等商法,以及其他科),如果你都覺得困難,那未來真的要考國考,你不就崩潰了?所以我覺得,只有兩個選擇,就是認真面對,要嘛就完全不要管轉學考了。更清楚地說,認真面對可以檢視你對法律的熱晟及堅持程度有多少,很多人是對法律有興趣,但沒有辦法熬到成為法律專業。今天我並非質疑你的能力,但我連自己有沒有法律專業我都不敢講了(不過至少我確定,我有教人考上轉學考的專業XD),而且法律是一條漫長的路,有時候跟圍城一樣,外面的人想進去,裡面的人想出來卻已經出不來了。這個情形可能現在你完全無法體會,但身在圍城中的我,看見圍城中的人們,其實大家都頗有感觸。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再來問我。



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答客問:非本科系準備轉學考

1 意見
有一位想考政大法律轉學考的某位非本科系大一同學寄信問我這個問題,我也回信給他了。我想,除了政大可能誰出題的部分以外,其他的部分也很適合分享給看這個部落格的朋友參考。以下先引述其問題,接下來是我的回覆部分:
民法以及刑法的範圍都會限制在總則的範圍嘛?
如果不是,又可能考哪些範圍
如果只考總則一定要讀很仔細吧?
我應該讀多少遍呢?還有一天最好讀幾個小時?
那國英的時間又該如何支配
還有政大的轉學考最可能出題的教授是哪幾位呢
以及你是否能給我一個大範圍的進度表
例如,幾月以前應該讀過民法幾遍
還有哪些篇章是超超超極重要
又或者哪些篇章可以略讀
不好意思
麻煩你了 感激!!

我的回覆如下:
  1. 民總較可能考到總則以外的地方,例如代理,是一定要唸到債總那邊的代理;有許多在債總及物權才正式出現的請求權(例如基於債之關係的請求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不當得利請求權、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等等),其實在唸民總時就要了解其要件及如何運用了,因此這就是會考的東西。此外,債各的一些條文最好也要把有名契約的類型及定義了解。刑總的話原則上就是著重在總則。

  2. 唸書本來就要唸到很仔細XD,起初看不懂可以接受,但不能不懂就算了、甚至忘記自己哪裡不懂。要在未來慢慢弄懂它。

  3. 整個科目最少在考前要讀過兩遍(但我建議你可能要讀到第三次,因為你本身不是法律系),一天讀幾個小時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有沒有達到進度。(我個人一天唸三到七小時不等,看進度及唸書的狀況好壞而定)

  4. 國英的部分,我個人沒特別花什麼時間,我是拿考古題來寫,因為發覺其實都可以考個六、七十分,就比較沒在唸,每天上英文的網站時把不會的字及句弄懂而已。如果你想要考很高,建議可以直接做台政大研究所轉學考的英文題目,如果都能考個八十以上,那麼你就很穩了。

  5. 政大轉學考出題者,刑總主要是陳志輝教授及李聖傑教授,民總的話我不清楚(應該說民總相對而言比較沒有特殊見解。)你可以去相關期刊找其著作來看。

  6. 大範圍的進度建議是,在明年寒假過完以前,把民總/刑總完全熟讀完第一次,第二次就是要讀快一點,可以的話在四月中(春假)以前唸完第二次,會的就快速讀過,是補強第一次唸不懂的地方,第二次時可以開始做題目。最後五六月就是衝刺,做題目很重要。

  7. 我的態度是全部都熟唸,我不會管哪些比較不重要,以防萬一真的考到所謂不重要的,我就死了。雖然如果真的要講也是有,但其實第一次你全部紮實唸完,開始唸第二次並寫考古題之後,你自然會從考古題中了解到哪些是較重要的章節了。我並不是吝於告訴你,我現在的學生同樣問我這問題,我也做同樣回答,因為唸第一次不必談重不重要,全部都先唸熟才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