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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答客問:非本科系準備轉學考

1 意見
有一位想考政大法律轉學考的某位非本科系大一同學寄信問我這個問題,我也回信給他了。我想,除了政大可能誰出題的部分以外,其他的部分也很適合分享給看這個部落格的朋友參考。以下先引述其問題,接下來是我的回覆部分:
民法以及刑法的範圍都會限制在總則的範圍嘛?
如果不是,又可能考哪些範圍
如果只考總則一定要讀很仔細吧?
我應該讀多少遍呢?還有一天最好讀幾個小時?
那國英的時間又該如何支配
還有政大的轉學考最可能出題的教授是哪幾位呢
以及你是否能給我一個大範圍的進度表
例如,幾月以前應該讀過民法幾遍
還有哪些篇章是超超超極重要
又或者哪些篇章可以略讀
不好意思
麻煩你了 感激!!

我的回覆如下:
  1. 民總較可能考到總則以外的地方,例如代理,是一定要唸到債總那邊的代理;有許多在債總及物權才正式出現的請求權(例如基於債之關係的請求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不當得利請求權、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等等),其實在唸民總時就要了解其要件及如何運用了,因此這就是會考的東西。此外,債各的一些條文最好也要把有名契約的類型及定義了解。刑總的話原則上就是著重在總則。

  2. 唸書本來就要唸到很仔細XD,起初看不懂可以接受,但不能不懂就算了、甚至忘記自己哪裡不懂。要在未來慢慢弄懂它。

  3. 整個科目最少在考前要讀過兩遍(但我建議你可能要讀到第三次,因為你本身不是法律系),一天讀幾個小時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有沒有達到進度。(我個人一天唸三到七小時不等,看進度及唸書的狀況好壞而定)

  4. 國英的部分,我個人沒特別花什麼時間,我是拿考古題來寫,因為發覺其實都可以考個六、七十分,就比較沒在唸,每天上英文的網站時把不會的字及句弄懂而已。如果你想要考很高,建議可以直接做台政大研究所轉學考的英文題目,如果都能考個八十以上,那麼你就很穩了。

  5. 政大轉學考出題者,刑總主要是陳志輝教授及李聖傑教授,民總的話我不清楚(應該說民總相對而言比較沒有特殊見解。)你可以去相關期刊找其著作來看。

  6. 大範圍的進度建議是,在明年寒假過完以前,把民總/刑總完全熟讀完第一次,第二次就是要讀快一點,可以的話在四月中(春假)以前唸完第二次,會的就快速讀過,是補強第一次唸不懂的地方,第二次時可以開始做題目。最後五六月就是衝刺,做題目很重要。

  7. 我的態度是全部都熟唸,我不會管哪些比較不重要,以防萬一真的考到所謂不重要的,我就死了。雖然如果真的要講也是有,但其實第一次你全部紮實唸完,開始唸第二次並寫考古題之後,你自然會從考古題中了解到哪些是較重要的章節了。我並不是吝於告訴你,我現在的學生同樣問我這問題,我也做同樣回答,因為唸第一次不必談重不重要,全部都先唸熟才是重要的。

2009年9月11日 星期五

政大法律轉學考刑總的準備方式

4 意見
  這個爭點是在於:準備政大法律轉學考刑總一科,除了讀林山田(或其他德派通說教科書,例如林鈺雄等書),到底有沒有必要針對出題老師(陳志輝教授、李聖傑教授)的文章及見解對症下藥?當然可以想見會有兩說:肯定說及否定說。以下的這篇文章是我在 2006 年 12 月 13 日發表在 PTT Translaw(法律系轉學考板)的文章,我的見解是否定說。會寫這篇文章是針對同是政大轉學生的我同學 StevenWa 的肯定說見解回覆,提供個人不同意見(見解不同不代表我認為他的說法不可行〔他的說法在準備考試上肯定更完備〕,僅是基於個人經驗分享而已,絕無攻訐之處,合先敘明XD),如下:

作者 legist (強哥) 看板 TransLaw
標題 Re: [請益]我想成為政大生
時間 Wed Dec 13 01:01:2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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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同史蒂文哇係政大法律的轉學生,惟針對本篇文章,欲發表不同意見書。

※ 引述《StevenWa (StevenWa)》之銘言:
: 有版上推文提到,把林山田、王澤鑑的基本功練夠
: 對付政大轉學考為已足
: 民總我不予置評
: 但刑總,若你還想拿著林山田的學說來對抗政大的刑總轉學考試
: 那恐有困難,而且是非常困難,或許拿到一點基本筆墨分數
: 講白一點,未來應該會有很長的一陣子,刑總的支配權,會歸於
: 陳、李二師。若你想要在刑總這科有所展獲,應分別針於這兩名老師
: 對症下藥

我質疑若專欲考政大者應針對陳李二師見解下功夫之一事,蓋就個人經驗而言,個人於今年轉學考中,由於並非專為政大作準備,在個人完全未讀過陳李二師(及許大法官)任何一篇文章或任何一本專論之情形下,刑總仍獲得七十七分,據陳志輝老師之親口證實,亦是今年所有考生中之最高分者。(註:用書方面,我只有唸黑白書及方律師二書。)由此可見,「針於陳李,對症下藥」並非考上政大(或說考好政大刑總)的必要條件。

畢竟若能達到觀念正確、體系明確、論述清楚,即便未採許陳李之見解作結,其於閱卷時仍能覺察此考生乃習法良材。易言之,老師要的人,不是鸚鵡,而是有思考及創發能力的學生。

況個人日前與陳志輝老師相談,亦觸及此問題。陳志輝老師稱,即使考生體系、見解與之不同,只要言之有物,推論有力,無論其為德派日派,甚至其是否為洛克辛之見解,對於給分而言,可謂毫無差別。

之所以可謂毫無差別的原因在於,多數考生甚至連基本的犯罪論三階(或二階)架構之認識都存有相當大的問題。或是無法掌握一些看似複雜,卻是刑法基本必須要會的概念,如錯誤等。如此自然拿不到分。

職是,個人並不認為過於專精在獨門見解能對於分數有太多的幫助,甚至認為其相害甚於相助之處。蓋欲準備轉學考之吾人並非習法多年之研究者,對於刑總之概念往往不易融會貫通。而考題往往多變,如無一以貫之的體系,僅有枝微末節的強記小處見解,恐怕只是更易被看破手腳。

體系就像房子的棟樑,作結的見解就像是房子的油漆磚瓦。評分者內心會有一個一百分的理想的房子,考生則設法要畫出那份建物設計圖。如果整個房子的地基就不夠深、結構不穩,甚至缺少支撐的棟樑,建蔽率不合規定,那麼即使這位考生事先知道評分者喜好的磁磚色澤及瓦片樣式,並且也使用了,這位評分者難道就會予其優良的分數嗎?恐怕連及格也沒有。反之,若是考生蓋了一棟堅固、耐震、結構完整、格局中庸的樓房,然而並沒有使用評分者喜好的磚瓦,難道就真的會只是因為不合評分者的風格味口而只拿到低分?

他校的老師我不敢講,但就我今年的經驗,面對陳、李老師的給分,我想他們絕非偏激的評分者,這點我可以保證。所以與其強調對於細節的鑽研,我個人更強調基本體系的完整度!待體系架構非常熟稔之後,始有鑽研細節之實益。

: 陳志輝教授:
: 一、旁聽(或聽錄音),不過可能要早點去佔位,因為本學期
: 修課人數破100多人,而且期末這一陣子延長上課時間(8:30-12:00)
: 聽說上學期會把違法性教完。
: 二、林鈺雄:新刑法總則
: 三、取得其課堂小考、期中期末考題、未發表之補充資料
: 四、氏有發表過的文章
: 李聖傑教授:
: 一、林山田黑白書
: 二、其發表過的文章(他特重因果、客觀歸責;因果歷程錯誤)
: 在已經進入電腦位的數位時代,如果還抱持著手拿毛筆就想在職場上暢行無阻的想法
: ,恐怕最後,也將埋沒在時代的浪潮之中。

只唸黑白書恐怕還不至於是手拿毛筆,如果唸的是褚劍鴻的書的話,那麼我或許同意這段話。如果只唸黑白書的確只是手拿毛筆,那麼我拿著毛筆還能超越拿著筆電的人,恐怕只是顯示出他們不只不會拿毛筆,連開機要按哪一個鍵恐怕都還不知道呢XD。

: 最後以某位作者曾說過的一段文字與大家共勉:「人生如同一襲破舊綿襖,爬滿蝨子。」
: 然而人生有限,感恩無窮,又何不敞開心胸,往竹林曬太陽去,做個快樂的捉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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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am0403:說真的 我覺得政大轉考比台大難度高 (過來人) 12/13 01:13
推 sadist:用四年毛筆的人....總比剛用筆電的人順 12/13 01:31
推 dayaer:推強哥的不同意見書 個人亦有同感! 12/13 14:05
推 lovehan:中肯 所以來推 :p 12/13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