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答客問:準備轉學考綜合建議

一位想考政大法律轉學考的後進來信詢問一些要點,因與其有一面之緣,故回信給他我的一些建議。我認為這些建議有部分亦能適用在準備其他大學的法律轉學考,故標題就不特別註明政大了。以下是我的回信內容摘錄:

  1. 普通科目:英文及國文必須保持水準。我之前一再強調的是,政大法律的轉學考,只要能國英合計拿140分,民刑總拿100分,就篤定可以上榜。當然國英愈高愈好,畢竟有時候民刑總究竟能拿幾分也很難料;就像我個人刑總拿到77分以及民總拿不到50分,不是高到我意料之外,就是低到出乎我的意料。雖然加起來是有100多分了,但還是難料。所以國英是相對好掌握的東西,肯定要好好把握。

  2. 法科部分:唸民刑總,首要掌握住法律概念的內涵及要素再來要能時時理解自己唸的東西在體系之內的哪個位置,也就是要理解整個思考流程體系架構。第一次唸,有時不那麼懂則可先強記,但嗣後務求理解,不能夠到最後唸了第二、第三,甚至更多次了,還不知其所以然,不然這樣肯定是白唸了。並且,課本裡幾乎任何課文都是重要的,不能夠感覺某些東西不那麼重要而疏忽略過的。王澤鑑的法律思維這本書可以在你唸到法律行為(第71條)之後,開始搭配著看。

  3. 時間安排:我從今天這週(2009-09-21)算到明年六月底(2010-06-28)那週,共計40週。其中,上下學期的期中期末考共計考期四週,考前各用一週來全心準備期中末考試,再計四週,合計八週的時間是與唸轉學考無關的,這樣就只剩下32週;再來,未來將碰到過年,可以休息一個星期,再減下來就只剩31週的時間,就要上考場寫考卷了。這31週我認為你必須用前12~15週(不得逾15週)的時間,紮實地把民刑總給熟讀過一次,出現頻率高的法條也必須要在這個階段就要開始背誦,並記下要件。剩下的時間再讓你重新唸第二次(或快的話可能可以唸第三次),這時就要開始下面兩個部分同時進行了(寫題目及閱讀文獻)。

  4. 寫題練習:請蒐集政大任何的民刑總期中期末考題。除政大轉學考考古題必須要全部蒐集並且找時間練習之外,其他學校(例如台大、台北大、東吳等)的考古題也可以找近五年的來練習。總之練習的題目愈多,就愈能了解老師出題的題型及爭點的掌握,這部分絕對不能省略,因為在寫題的過程中才能真正了解自己的問題是出在哪兒。

  5. 蒐集文獻:政大老師,刑總陳志輝、李聖傑、許玉秀的刑法相關文章;黃立、王千維、楊芳賢、吳瑾瑜的民總相關文章。閱讀這些文章可以等第一次整個完整閱讀後再來開始唸相關文章,會更能理解其中與教科書中見解不同之處。

最後還是要說,很高興能認識你這麼優秀的後進。你比起你安逸的同儕,已經先贏了好一段路了。轉學考只是人生的其中一個關卡,不論最後結論如何,在過程中你必須得到一些東西,才能夠無愧於心、不枉此行。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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