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

答客問:教科書 vs 參考書、旁聽的建議 以及 準備考試的正確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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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位某私校法律系升大二同學的來信(內容隱去其個人資訊,文字稍作節錄及修改,但不妨害原意),他問的很誠懇,於是我也給他建議。供看這個部落格的各位朋友參考:
其實我今年已經考過一次轉學考,我原本考轉學考的初衷就是想擺脫原學校,所以聽我當時的補習班老師所建議的,考國立大學的冷門科系。但我當時我讀很多次,就是不能理解社會學的重點在哪,也一直詢問我當時的老師,老師就一直叫我多讀幾次跟多作名詞解釋就對了;而我也以為就這樣應該就會上了,但結果就是沒上。今年落榜也只好認命回原校,但這就是冷言冷語的開始。回學校最痛苦的就是我當初因為要準備非本科系的轉學考,所以上課都幾乎沒去,考試也是考前狂背度過,所以沒基礎,導致非常痛苦。所以我就休學了,決定考法律系的轉學考。這次我痛下決心一定要轉走,但內心對考試仍相當害怕的。我會害怕像今年一樣沒考走,所以這個學年一開始我就上網找他人的上榜經驗,希望能給我點方向,所以才會請教你。如果可以能幫我分析一下我現在的準備方向嗎?(我打在下面,感謝你)


我最近在選擇補習班。我有去高點試聽,下週會去保成試聽。我感覺高點給的比較有架構,保成我聽網路上說比較適合給初學者。

民總:王澤鑑(我打算上補習班後以參考書為主,王澤鑑為輔)
刑總:林山田(跟民總一樣,打算上補習班後以參考書為主,課本為輔)

〔還是你會建議我先看一遍後,再用參考書為主,課本為輔?〕

最後想問你,因為我現在休學,你會建議我去旁聽嗎?
希望你能給我點建議或是指出我的錯誤切入點!感謝你。

以下是我的回覆:
  1. 我強烈建議你一定要唸教科書。並不是說補習參考書不好,而是我認為只唸那是不夠的。我輔導的每個學生(包括現在正在教的),都一定是以教科書為基礎,這個沒有例外;至於補習參考用書也不是每個人都有用。我的理由是:只唸參考書的結果,可能導致用字譴詞「不夠法律」,意即,補習用書不見得那麼精準,尤其是要讓人能了解,必定需要用較為白話的方式來說明;又或者太多各家學說並陳,導致學習過程中的思考體系紊亂。所以我並不是說那樣做一定不好,而是那樣寫在考卷上沒那麼好;在學習上可能也會遇到障礙。當然,我的說法不是聖經,未依前述方式準備者也不見得必定失敗,我只是陳述我的做法,並且我相信那是成功的做法(亦有過去學生上榜為實證)。

  2. 保成或高點開的法律系轉學考班,誰比較好,我沒有補過(我的學生也都沒有補過),所以這個我沒有評論。

  3. 關於旁聽的部分,我認為可以到台大法律系大一的民總班級去聽課,每週總共四小時,一學期就可以把別校一整學年的課聽完加上台大也有名師在教民總(例如陳聰富老師),我認為是有效率,也是很理想的一種做法。

    但要注意的是,台大法律系有沒有開放非修課同學旁聽一事,我很多年沒有旁聽了,所以並不清楚;這可能必須靠你自己去了解了。

  4. 最後提醒的是,轉學考這個考試並不是一個容易的考試。以錄取率而言,就算是銘傳等相對好考的學校,前百分之二、三十的考生可以上榜,也不是那麼簡單,更遑論台政大那種只有百分之二到三左右的錄取率。所以不要認為自己已經有跟著補習班進度唸了而自我感覺良好,你可以想像,在補習班一起補的大部分同學都會落榜只有少數的人才可以考上。所以要勉勵自己當少數的成功者,而不是多數落榜的芸芸眾生。

    除了法律科目要融會貫通加上勤練寫題外,國文英文的重要性亦不可小覷,甚至某些時候那是上榜的關鍵;例如我之前一位原唸銘傳法律的學生,雖然的確成功考上了台北大學法律系轉學考,惟在政大法律轉學考中,即便他的民總飆出了七十八這樣驚人的高分,卻因國、英過低(合計只有差不多一百分)而以距離上榜僅有個位數的總分,不幸飲恨。供你參考。

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答客問:非本科系準備轉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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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想考政大法律轉學考的某位非本科系大一同學寄信問我這個問題,我也回信給他了。我想,除了政大可能誰出題的部分以外,其他的部分也很適合分享給看這個部落格的朋友參考。以下先引述其問題,接下來是我的回覆部分:
民法以及刑法的範圍都會限制在總則的範圍嘛?
如果不是,又可能考哪些範圍
如果只考總則一定要讀很仔細吧?
我應該讀多少遍呢?還有一天最好讀幾個小時?
那國英的時間又該如何支配
還有政大的轉學考最可能出題的教授是哪幾位呢
以及你是否能給我一個大範圍的進度表
例如,幾月以前應該讀過民法幾遍
還有哪些篇章是超超超極重要
又或者哪些篇章可以略讀
不好意思
麻煩你了 感激!!

我的回覆如下:
  1. 民總較可能考到總則以外的地方,例如代理,是一定要唸到債總那邊的代理;有許多在債總及物權才正式出現的請求權(例如基於債之關係的請求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不當得利請求權、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等等),其實在唸民總時就要了解其要件及如何運用了,因此這就是會考的東西。此外,債各的一些條文最好也要把有名契約的類型及定義了解。刑總的話原則上就是著重在總則。

  2. 唸書本來就要唸到很仔細XD,起初看不懂可以接受,但不能不懂就算了、甚至忘記自己哪裡不懂。要在未來慢慢弄懂它。

  3. 整個科目最少在考前要讀過兩遍(但我建議你可能要讀到第三次,因為你本身不是法律系),一天讀幾個小時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有沒有達到進度。(我個人一天唸三到七小時不等,看進度及唸書的狀況好壞而定)

  4. 國英的部分,我個人沒特別花什麼時間,我是拿考古題來寫,因為發覺其實都可以考個六、七十分,就比較沒在唸,每天上英文的網站時把不會的字及句弄懂而已。如果你想要考很高,建議可以直接做台政大研究所轉學考的英文題目,如果都能考個八十以上,那麼你就很穩了。

  5. 政大轉學考出題者,刑總主要是陳志輝教授及李聖傑教授,民總的話我不清楚(應該說民總相對而言比較沒有特殊見解。)你可以去相關期刊找其著作來看。

  6. 大範圍的進度建議是,在明年寒假過完以前,把民總/刑總完全熟讀完第一次,第二次就是要讀快一點,可以的話在四月中(春假)以前唸完第二次,會的就快速讀過,是補強第一次唸不懂的地方,第二次時可以開始做題目。最後五六月就是衝刺,做題目很重要。

  7. 我的態度是全部都熟唸,我不會管哪些比較不重要,以防萬一真的考到所謂不重要的,我就死了。雖然如果真的要講也是有,但其實第一次你全部紮實唸完,開始唸第二次並寫考古題之後,你自然會從考古題中了解到哪些是較重要的章節了。我並不是吝於告訴你,我現在的學生同樣問我這問題,我也做同樣回答,因為唸第一次不必談重不重要,全部都先唸熟才是重要的。